农融网电商平台B2B交易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农融网电商平台(http://www.农融网.com)是江苏融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第三方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为保障农融网电商平台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经营秩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农融网电商平台有权变更本规则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会员对相关规则变更或实施细则有异议,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的相关服务或产品。相关规则及实施细则发布后会员仍继续使用本平台相关服务的,则视为接受农融网电商平台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平台会员请仔细阅读本交易管理规则并且严格按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章 会员入驻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规定入驻企业只有取得农融网电商平台会员资格,才能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第四条 申请会员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合法资质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以及机构等。

第五条 平台服务内容

(一)提供交易信息发布服务,为交易各方解决产品购销信息配对问题,帮助会员拓展市场渠道提高经营效率;

(二)提供在线交易、在线结算服务,平台记录在线交易履约全程,保证交易可追溯;

(三)在线融资服务;

(四)企业和产品品牌的推广服务;

(五)平台提供的其他服务。

第三章 信息发布规则

第六条 交易信息发布要求

会员在农融网电商平台发布的交易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发布的产品价格合理,不得对购买者进行误导。
   第七条 禁止发布的商品信息

(一)国家保护并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二)经权威质检部门或生产商认定、公布或召回的问题商品,国家明令淘汰或停止销售的商品,商品本身或外包装上所注明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成份及含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的商品;

(三)带有宗教、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

(四)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商品信息。

第八条 其它信息发布规则

(一)及时更新企业资质信息,保证资质有效;

(二)禁止在农融网电商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购物链接、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个人第三方货款监管的银行账户;

(三)禁止在一定时间多次发布重复内容信息;

(四)禁止在农融网电商平台上散布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

第九条 对于违反本章规定的,农融网电商平台将对相应的信息予以屏蔽、删除。

第四章 在线交易规则

第十条 卖方会员应及时更新在线供应商品的库存信息,并保证供应商品的质量。

第十一条 卖方会员须如期履行电子订单,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配送并交货、并在电商平台做"发货确认"操作。

第十二条 买方会员须如期履行电子订单,按照约定支付货款,严格执行验货流程并在平台"收货确认"操作。

 

第五章 争议处理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仅适用于交易双方均使用农融网电商平台在线交易的用户。因未使用本交易平台或超出确认时限的而产生纠纷的,农融网电商平台不予处理。

第十四条 会员交易双方出现纠纷后,农融网电商平台有权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拒不提供身份证明的交易一方提交的证据将不予认可。

第十五条 交易纠纷处理规则

(一)商品毁损风险的承担:买方会员做在线"收货确认"操作前,卖方会员或本笔交易承运方在不能提供买方会员签署的送货单的情况下,货物毁损风险由卖方会员承担;买方会员做在线"收货确认"操作之后,卖方会员或本笔交易承运方提供买方会员签字的送货单的情况下货物毁损风险,将由买方会员承担。

(二)关于发货过程的管理:除法律规定或者交易双方另有约定,卖方会员如在买方会员提出退款申请之前未实际发货、未在线做"发货确认"操作的,该交易取消,电子订单作废;如双方在线确认电子订单后,卖方会员在做"发货确认"操作前已经收到买方终止该订单的申请,卖方会员强行发货,买方会员有权拒绝收货,所有因此而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均由卖方会员自行承担;如卖方会员在买方会员提出终止该订单申请前虽未做在线"发货确认"操作,但已实际发货的,卖方会员应提供相应的发货凭证,供农融网电商平台客服协调。

(三)货物的验收:货物交付时,买方会员的收货人要按照电子订单规定查验货物,打开包装查看的货物,验货人应当要求承运人当场监督并打开包装查看,如果买方会员签署送货单将视为接受货物,买方此后不得就本笔交易提出异议,不得向农融网电商平台投诉或要求退款(买方会员能够提供有效相反证据的除外);买方会员需在签收货物后完成"收货确认"操作。

(四)退换货处理:买方会员须在进行查验商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农融网电商平台客服部提交退换货协调申请;如逾期未提交申请,农融网电商平台将默认为验货合格,本笔交易成功完成。

1. 符合下列情况的,给予协调办理退换货

(1)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

(2)由于卖方原因造成发货错误或因延误发货的;

(3)国家禁止、限制、暂停销售或责令召回的产品;

2. 存在下列情况的,不予协调办理退换货

(1)由买方对商品使用不当、保存不当等原因而提出退货申请的;

(2)所需退货商品的批号、型号与卖方会员在电子订单中填写的发货信息不符的;

第十六条 退换货配送费用承担

(1)因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或卖家其它原因造成的退货,配送费由卖家承担。

(2)买方因自身提供的地址有误或其它买家原因造成退货,配送费由买家承担。

第十七条 双方就退换货纠纷经农融网电商平台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会员可依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农融网电商平台将提供本笔交易的电子订单证据支持。

 

第七章 反欺诈措施

第十八条 提交虚假证明材料

会员向农融网电商平台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如虚假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认证复印件、相关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经农融网电商平台核实后,将对会员的交易账号冻结处理。

第十九条 填写虚假的发货信息

卖方发货时,应当正确填写发货信息。如卖方填写错误或虚假的发货信息,将视情节严重的,对卖方会员的交易账号进行冻结。

第二十条 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其中一方投诉另一方违反交易活动,或者创建虚假交易进行信用炒作情节严重的,经过农融网电商平台核实后将对会员的交易账户进行冻结处理,情节严重有欺诈行为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